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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福建专升本刑事技术学考试大纲
来源:2exam.com 2009-12-9 【字体:小 大】
2010年福建专升本刑事技术学考试大纲

《刑事技术》考试大纲
一、教学目的和要求
刑事技术是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查缉战术、法律、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等专业的专业基础课。通过教学,学生了解和理解刑事技术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刑事照相、痕迹检验基本技能与方法,了解文件检验、物证的理化检验和毒物分析、法医学等的基本知识,既能增强学生的动手能力,又可了解刑事技术的新技术、新方法,培养适应刑事技术工作的基本素质与基本能力。
二、教学原则
(一)科学性与思想性统一的原则
教学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传授刑事技术的科学知识与技能,并结合专业技术特点,对学生进行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教育。
(二)理论联系实践的原则
教学既要讲授刑事技术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同时又要紧密结合刑事技术办案实际,突出重点业务,探讨新技术,解决新问题,使学生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三)、循序渐进的原则:根据人们认识的进程和学科发展的过程,由浅入深、由现象到本质教学。
(四)传授知识与培养技能相结合的原则
针对刑事技术技术性强的特点,在传授知识的同时,要特别注意动手能力的培养,加大实验环节,多作模拟鉴定,使学生初步形成刑事技术主要业务的分析鉴定技能。
总    论
第一节    刑事技术的概念、对象和内容
一、刑事技术的概念
(一)刑事技术的概念:亦称刑事科学技术。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运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相关原理与方法,发现、记录、提取、识别和鉴定与犯罪活动有关的物证,用以揭露、证实犯罪的技术方法的总称。
(二)刑事技术的一般包括:刑事照相、痕迹检验、文件检验、物证的理化检验、毒物分析、法医检验、警犬技术和物证信息管理技术等。
二、刑事技术研究的对象
刑事技术研究的对象是与犯罪活动有关的各种物证。
(一)按科学分类:生物学物证,物理学物证,化学物证,其它特殊物证。
(二)按重量分类:常量物证,微量物证。
(三)按检验对象分类:痕迹物证,物品物证,文件物证,人体物证。
三、刑事技术的任务
刑事技术的任务是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揭露和证实犯罪。
(一)对与犯罪有关的物证进行检验鉴定
(二)协助侦查人员进行现场勘验
(三)结合检验鉴定,开展科学研究
四、刑事技术工作的作用
(一)为侦查、破案提供线索和证据
(二)为起诉、审判提供证据
第二节   刑事技术的原理和方法
一、刑事技术的原理
(一)物质转移和交换原理
(二)同一认定和种类鉴别原理
二、刑事技术的方法
(一)观察分析法
(二)图象比对法
(三)理化检验法
(四)数理统计法
三、刑事技术鉴定的程序和要求
(一)刑事技术鉴定的程序
(二)刑事技术鉴定种类
(三)刑事技术检验鉴定工作的要求
第三节    刑事技术的发展历史与展望
一、刑事技术的发展历史
二、刑事技术的展望

思考题:
1、怎样理解刑事技术的概念?
2、刑事技术的任务、作用是什么?
3、如何理解刑事技术的原理?常用的刑事技术方法有哪些?
4、掌握刑事技术鉴定的程序和要求,对我们的实际工作有什么意义?

第一篇 刑事照相
本篇学习指南
学习目的
刑事照相是科技照相的一个分支,是刑事科学技术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同犯罪作斗争,揭露和证实犯罪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技术手段。通过学习刑事照相,可以了解它的研究对象和内容,领悟它的基本任务、要求和作用,初步掌握现场照相、物证照相和辨认照相的拍照方法,树立证据意识和法律意识。
学习重点
在掌握照相基本知识的基础上,重点学习现场照相、物证照相和辨认照相的基本原理和方法,提高学生自己的实际动手能力,并初步运用所学的知识解决相关的实际问题。
学习提示
本篇的内容较为丰富,涉及到普通照相和刑事技术的知识。这就要求学生要有普通照相的基本知识,并把它应用于刑事技术,特别是刑事照相中。因此,在学习中,不仅要通过阅读理解消化基础知识、掌握方法,而且还要通过实习、训练、实验等手段达到学习目的。只有这样,才能全面了解刑事照相的学科体系,认识到刑事照相有两大作用,即记录作用与检验作用。掌握刑事照相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对于培养严谨科学的思维方法,提高证据意识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一章  照相学基础
第一节  照相机
一、照相机的结构与性能
(一)镜头的作用
(二)镜头的光学特性
1、焦距的概念
2、视场角的概念
3、通光量的概念
4、镜头的种类:包括各种定焦镜头和变焦镜头的特点。
(二)光圈
1、光圈的作用
2、光圈系数的表达式
(三)快门的作用
(四)取景器的种类和特点
(五)调焦装置的作用
(六)景深
1、景深的概念
2、影响景深的因素
(七)机身的作用
第二节  感光材料
一、感光片
(一)黑白感光片
1、黑白感光片的结构
2、黑白感光片的性能
(1)感光度的概念
(2)密度的概念
(3)灰雾密度的概念
(4)反差与反差系数的概念
(5)宽容度的概念
(6)感色性的概念
3、黑白感光片的种类
(1)按照感色性分类
(2)按照用途分类
(二)彩色感光片
1、三原色和三补色的概念
2、彩色感光片的种类
二、感光纸
(一)黑白感光纸的作用
(二)黑白感光纸的分类
第三节  拍照
一、取景构图
(一)景别产生的原因
(二)按照拍摄距离不同的景别
二、配光
(一)光源
1、自然光的变化规律
2、闪光指数的表达式
(二)光照方向的种类
三、曝光
(一)曝光量的概念
(二)互易律和互易律失效的概念
(三)影响曝光的主要因素
第二章  暗房技术
第一节 感光材料冲洗原理及配方
一、显影
(一)显影的概念和反应关系式
(二)显影液的组成和各种成分的作用
(三)D—72和D—76的区别
二、定影
(一)定影的概念
(二)定影液的组成和各种成分的作用
三、停显的原理
四、水洗的作用
第二节 负片处理
一、负片处理工艺流程
二、影响显影效果的因素
第三节 正片处理
一、放大的概念
二、放大的操作步骤
第三章  刑事照相
一、刑事照相的概念
二、刑事照相的基本任务
三、刑事照相的内容
第一节 现场照相
一、现场照相的概念
二、现场照相内容
(一)方位照相的概念和要求
(二)概貌照相的概念和要求
(三)重点部位照相的概念
(四)细目照相的概念和要求
三、现场照相步骤和方法
(一)拍照顺序应遵循的原则
(二)现场照相常用的方法和适用对象
(三)现场照片制作的步骤
第二节 刑事照相中常规检验的拍照方法
一、原物大照相与直接扩大照相
(一)原理:透镜成像规律
(二)方法
二、翻拍
(一)翻拍的概念
(二)翻拍的方法
三、脱影照相
(一)脱影照相的概念
(二)脱影照相常用的方法
四、分色照相
(一)分色照相的概念
(二)分色照相的原理
(三)分色照相在刑事技术中的运用
五、偏振光照相
(一)偏振光照相的概念
(二)偏振光照相在刑事照相中的应用
第三节 几种痕迹的拍照
一、立体痕迹的拍照
二、透明或半透明物体上的痕迹拍照
(一)透明玻璃上指纹的拍照方法
(二)透明玻璃上两面重叠指纹的拍照方法
(三)半透明玻璃上指纹的拍照方法
第四节  辨认照相
一、 人犯辨认照相
(一)器材设备
(二)拍照规格和要求
(三)拍照方法和要领
二、尸体面貌辨认照相
(一)尸体面貌辨认照相目的
(二)整容前的拍照
(三)整容后的拍照
三、颅像重合照相的概念

思考题
1、照相机的基本部件有哪些?它们各自的作用是什么?
2、各种镜头的拍照效果有何不同?
3、闪光灯的闪光指数为24,如果被拍景物距离相机4米,那么光圈系数和曝光时间应该如何设置?
4、影响曝光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5、画图说明黑白感光片的结构,并指出各部分的作用。
6、指出黑白感光片的主要性能并加以说明。
7、互易律和互易律失效的概念。
8、显影液的组成和各种成分的作用。
9、说明负片处理的过程。
10、说明影响显影效果的因素。
11、刑事照相的概念、基本任务和内容。
12、说明现场照相的内容和要求。
13、说明现场照相常用的方法和适用对象。
14、原物大照相与直接扩大照相的原理是什么?
15、说明翻拍的概念和方法。
16、说明脱影照相的概念和常用的方法。
17、说明分色照相的原理。
18、在分色照相中,滤色镜的选用应该遵循什么原则?
19、偏振光照相在刑事照相中的应用有哪些?
20、如何对透明或半透明物体上的痕迹进行拍照?
21、人犯辨认照相有哪些器材?它们各有什么作用?
22、指出人犯辨认照相的拍照规格和要求。
23、说明尸体面貌辨认照相目的。
24、颅像重合照相的概念。

第二篇 痕迹检验
本篇学习指南
一、学习目的
了解痕迹和痕迹检验的概念,痕迹检验的任务、作用;明确痕迹的形成因素、痕迹的分类;痕迹检验的理论基础,程序和方法;掌握手印、足迹、工具痕迹、枪弹痕迹以及其他痕迹五大类形象痕迹的概念、分类,基本形态和基本特征;掌握五大类痕迹的发现、显现、提取、固定、分析的一般方法;能够利用痕迹检验的基本知识分析现场,分析案情,为侦查提供侦查方向和依据。
二、学习重点
1、犯罪痕迹和形象痕迹的定义及以及其形成要素和分类;
2、痕迹检验的理论基础以及痕迹检验的主要任务和作用;
3、手印和手印检验的概念;十指纹乳突花纹的基本类型和分类方法;
4、现场手印显现、记录、固定、提取的基本方法;
5、指纹自动识别的基本方法和指纹信息库的运用;
6、足迹和足迹检验的概念;足迹在侦查中的作用和地位;
7、现场足迹显现、记录、固定、提取的基本方法;
8、工具痕迹和工具痕迹的概念;工具痕迹的形成方式和基本特征;
9、犯罪现场工具痕迹的常见种类;工具痕迹在侦查中的作用;
10、枪弹痕迹和枪弹痕迹检验的概念;枪弹痕迹的主要种类和作用;
11、枪击案件、事件现场勘验枪弹痕迹发现、记录、固定、提取的基本方法;
12、运用枪弹痕迹分析枪击案件现场的基本方法。
三、学习提示
本篇的内容十分丰富,涉及的知识面比较广。在学习过程中,要求学生要掌握物理、化学、物证技术学、诉讼法学、侦查学等相关学科的知识,要善于用联系的观点,将其他学科的知识吸收进来,并加强实验学习环节才能更好地达到学习目的。因此在学习中必须遵循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始终将学习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结合。除了通过阅读理解消化基础知识、掌握方法外,更应通过实验、模拟训练、实习等手段达到学习目的。

第四章   痕迹检验概述
第一节 痕迹检验的概念、对象和任务
一、痕迹的概念
(一)痕迹
是事物运动遗留的印象或形象。一切事物运动所遗留下来的印象或形象都叫做痕迹,痕迹是过去已发生过的事物和现象的一种存在方式。任何存在无论是遥远的过去,今天的现实,都包含着自身的信息,痕迹就是今后储存信息的一种载体。例如战争痕迹,心理痕迹、病前痕迹、植物痕迹、犯罪痕迹等等。
(二)犯罪痕迹
即由于犯罪行为而贵留下来的印象或形象。对于政法部门,研究的痕迹是专指犯罪痕迹而言。分为狭义犯罪痕迹和广义犯罪痕迹。
广义犯罪痕迹是由于犯罪行为引发的一切变异,而遗留下来的印象、形象。如犯罪活动时发出的声音,光线、烟雾、颜色、气味、爆炸等,或者由于犯罪活动引起的某种物质的形态变化,如留下来的手印、足迹、工具痕迹等各种形象。
(三)形象痕迹
即由于犯罪行为使造痕体与承痕体产生接触作用或分离作用,在作用部位上出现的形象反映。无论是接触作用或分离作用都是在外力作用下使客体本身产生某种变形或使客体表面物质(介质)产生移转,而在接触部位上显示出来的不同类型的“图形”、“图像”。形象痕迹。我们痕检技术中经常检验的痕迹就是狭义犯罪痕迹。这种痕迹的出现、形态及特点,是受造痕体制约的,反映出造痕体接触部位的外表结构、形态特点。因此,检验形象痕迹,可确定这种痕迹是何人,何物所留,即解决同一认定问题。
二、痕迹检验的概念
(一)痕迹检验
痕迹检验简称痕检,它是应用痕迹检验的理论、观点、方法,去发现案件现场中的痕迹,研究确定痕迹与案件的关系及痕迹与一定的人或物的关系的一种技术手段与司法鉴定工作。简之即为:以痕找物,以物定人。
(二)痕检的任务与作用
总体作用:发现并确定现场痕迹,为侦察提供线索为破案提供证据
具体任务:
1、为分析案情提供可靠的材料。
2、分析案犯特点,缩小范围。
3、串并案件,查缉案犯。
4、发现、显现、固定、提取现场痕迹,为侦查和诉讼提供现场勘验材料。
5、检验鉴定有关人或物,提供诉讼证据。
6、收集犯罪痕迹资料,建立犯罪情报信息库
(三)痕迹检验的理论基础
1、痕迹检验的科学基础
(1)痕迹的特定性
痕迹的特定性指的是形成痕迹的环境和它的造痕体,不同于其他任何痕迹的形成环境和造痕体,具有在千万个同类痕迹中不会重复出现的单一、独特的性状,可成为同一认定的根据。
(2)痕迹的相对稳定性
事物都在运动之中,在不断发展、变化。形成痕迹的造痕体和承痕体也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不过,这种发展变化比较缓慢,甚至在一定时间内看不出明显的变化,即处在量变过程。人或物的客体形态及其留下的痕迹在一定发展过程中能保持它的基本特性不变,这就是它们的相对稳定性。
(3)痕迹的反映性
痕迹的反映性,是指造痕体的特征可以在承痕体上得到保留和表现,并能被人们观察和识别的特性。痕迹是由造痕体和承痕体相互作用产生的,是造痕体在承痕体上的反映,只要有作用,反映总是有的。这种反映有的质量好,有的质量差,往往取决于客体的反映性。这种反映性,为我们鉴定痕迹提供了条件,是痕迹同一认定不可缺少的基础之一。
第二节 痕迹的形成与分类
一、痕迹的形成
(一)造痕体
造痕体是形成自己反映形象的客体,是痕迹所反映的主体。在形成痕迹时,造痕体表面结构、形态会不同程度地反映在痕迹中供我们分析鉴定。造痕体形成痕迹的几种方式:
1、硬度大,大于承痕体,靠引起对方的塑性形变而留痕。(如擦划痕迹,打击、撬压痕迹)
2、自身具备分泌物、附着物,遗留在承体上形成痕迹。(如汗液手印,加层手印)
3、转移承痕体表面微量物质而留下自己接触面的形态。(如减层手印)
(二)承痕体
指在相互作用后出现痕迹的客体,是痕迹的载体,一般是受力客体。对应造痕体形成痕迹的3种情况,承痕体通过自身的可塑性(如木框上的撬痕,软泥地的脚印)、渗透性或沾附性转移体表微量物质(如玻璃上的汗液手印、窗框上的灰尘减层手印)而形成痕迹。
(三)作用力
又称载荷,是使造痕体和承痕体相互作用而形成痕迹的一种机械力量。
1、作用力的方向影响痕迹形成的种类与质量。
2、作用力大小是痕迹形成质量好坏的一个主要因素。作用力适中时痕迹反映好。
3、痕迹的质量除了与作用力大小、方向有关外,还与承痕体的物理性质,特别是机械性能有很密切的关系。
(四)第四要素(中介质)
是形成平面痕迹时不可缺少的因素之一。如汗手印的汗液,在灰尘手印中的灰尘。形成痕迹时,中介质转移方向的不同形成加层或减层平面痕迹。
二、痕迹的分类
(一)按造痕体分
1、手印:人手指,手掌留下的痕迹。反映手的结构特征;及乳突花纹、屈肌褶纹、皱纹、以及生理、病理引起的各种斑纹和伤痕等各种形态特征。
2、足迹:包括赤足足迹、穿袜足迹、穿鞋足迹。
3、工具痕迹:利用工具进行破坏活动时,在承痕体上留下的痕迹。
4、枪弹痕迹:指射击枪支留在弹头,弹壳上的痕迹;以及弹头在被射物体上形成的弹着痕迹;射击物屑等。
5、其它痕迹:
⑴牙印:牙齿咬切客体留下的痕迹。
⑵指甲印:人的指甲形成的痕迹,指甲纹等。
⑶车辆痕迹:不同车辆留下的车辆印迹。
⑷性畜蹄迹:性畜牛、马、驴等行走时留下的蹄迹。
⑸纺织物痕迹:以纺织品为原料的衣服、被子等、绳索等留下的痕迹。
⑹玻璃碎痕迹。
⑺整体分离痕迹。
(二)按痕迹结构分类
1、立体痕迹:痕迹具有三维维结构(如印压痕);
2、平面痕迹:痕迹是二维平面图形。
(1)加层平面痕迹,如手上的灰尘留在桌面上形成灰尘加层手印;
(2)减层平面痕迹,如把桌面上的灰尘粘走形成灰尘减层手印;
3、按痕迹反映的特征分类:
(1)结构形象痕迹:反映造痕体表面结构特征的痕迹(如手印);
(2)动作习惯痕迹:反映人体动作习惯特征的痕迹有(如步法特征痕迹,手法特征痕迹;
(3)整体分离痕迹。
4、按接触方式可分:
(1)擦划痕迹(线条类痕迹):动态接触形成
(2)印压痕迹(凹陷类痕迹):静态接触形成

思考题:
1、痕迹与痕迹检验的概念
2、痕迹的形成与分类
3、痕迹检验的理论基础
4、痕迹检验的任务和作用
第五章   手印检验
第一节  手纹的特征
一、手纹的概念
手纹是人手掌面的皮肤花纹,主要是手掌面的乳突花纹、屈肌褶纹、皱纹、伤痕及脱皮、汗孔等。手纹按所在部位的不同分为指纹(指头纹)、指节纹、掌纹。
二、手纹的特点
(一)人各不同,指个不同
是指手掌面乳突线花纹的结构、形态、细节特征的种类、数量、位置、距离、相隔线数和角度关系等在总体上构成的特定性或说不可重复性。人各不同为个人鉴别提供了生理学基础和客观依据
(二)终身基本不变
是指手指、手掌乳突线花纹的形态,结构、细节特征的种类,形态、大小、方向、角度、构成数目及特征方向的相互位置关系等,从胚胎六个月指纹完全形成至死后彻底腐烂之前始终不变,或只能产生局部很细小的变化。指纹终身不变这一特性,为利用指纹进行个人鉴定提供了时间上延续的有利条件。
(三)触物留痕
是指的是只要手接触了有形客体,就一定会留下手印。指纹触物留痕这一特性,为利用指纹进行个人鉴别提供了物质基础。
(四)认定人身
是指通过手印的检验鉴定可以直接查证遗留该手印的人。
第二节 手掌面乳突花纹的形态结构与类型
一、手的外形结构
(一)手指的外形结构
(二)手掌的外形结构
二、乳突线纹线的形态结构
乳突纹线是由于真皮乳头层的存在而在皮肤表面形成的有规则排列的突起线状皮肤组织结构。小犁沟是与乳突线并行的沟纹。
(一)乳突纹线的一般形态
乳突线的一般形态是指单根纹线的宏观几何形态,其表现形态主要有:
1、棒形线:呈棒状或近似直线状的纹线
2、弧形线:呈圆弧状的纹线
3、波浪线:上下起伏呈波浪状的纹线
4、弓形线:从一侧流向另一侧弯曲成“箭弓”状的纹线
5、箕形线:从一侧流向另一侧,流出一段后弯转返回原方向而形成箕状纹线。有箕头、箕枝、箕口之分。
6、环形线:呈闭合圆环状的纹线。有长圆、正圆、和方圆之分;长圆又分左倾、右倾、无倾。
7、螺形线:绕一端旋转一周以上所形成的螺线状纹线。(按由里至外走向分顺时旋、逆时旋)
8、曲形线:弯曲成“S”形或镜相“S”形“z”的纹线。(顺时旋、逆时旋)
(二)乳突线的组合形态
乳突花纹就是由乳突线相结合所构成的整体形态称为乳突花纹。组合形态指由几种不同系统的乳突纹线相结合所构成的花纹的整体形态。
1、系统:
具有相同形态或流向的纹线组及位于某些特定部位(如花纹中心)的某些纹线组称为“系统”。
多数指纹具有明显的三个系统,中国人2.5%指头具有两个系统,97.5%具有三个系统。(内部系统、外围系统、根基系统)
(1)内部系统
又称中心花纹,居于指纹中心位置,主要由箕形线、环形线、螺形线、曲形线或混合纹线组成。
(2)外围系统:
指从上部和两侧包绕内部系统的纹线组,主要由弓形线和弧形线组成。
(3)根基系统:
位于中心花纹及两侧外围之下且横向分布的纹线组。
主要由波浪线和横行棒形线上、下层叠而成。
2、三角
三个系统交界处构成的近视三角形的汇合区。
(1)三条支线:
上支线:外围系统在三角部位最内侧的纹线
下支线:根基系统在三角部位最上侧的纹线
内支线:内部系统在三角部位最外侧的纹线
(2)三个角
外角(上支线和下支线汇合角)
上角(上支线和内支线汇合角)
内角(下支线和内支线汇合角)
(3)类型:
结合型、分离型、混合型三角
空心、点棒、叉线三角。
(三)指头乳突花纹的基本类型(六步分类法)
指头乳突线根据其形态的不同分为内、外、根三个系统或是外、根两个系统
外围系统由弓形线和弧形线组成,根基系统由棒形线和波浪线组成;而内部系统的纹线组成较为复杂,一般是箕形线或环形线或螺形线或曲形线,或由它们几种线之间相互组合而成。
在实践工作中,为了方便查寻比对,便按照指纹它们的组成结构;内部花纹的具体形态;中心花纹的倾向或流向;中心纹线的位置高低或纵向长短;中心腔内的线数结构;中心腔及指纹三角的相对位置等六个方面内容将它们进行级分类。也称为六步分类法
1、首先按指纹的组成结构将指纹分为四大基本类型。即:弓型纹、箕型纹、斗型纹、混杂型纹
(1)弓型纹:
指纹线从指头的一侧流至另一侧不返回,由弓形和横直两个系统上下层叠而成。
特点:两个系统(外围系统、根基系统),没有三角。
分类:弧形纹(左倾、右倾、无倾);帐形纹(左倾、右倾、无倾)
A、弧形纹(弧形弓型纹):
上部由较多顶部弧度较小的弓形线层叠,下部由较少的横行线组合而成。弓顶的弧度由指尖向下逐渐变小,至关节处与第一组屈肌褶纹基本平行。
左右倾取决于多数弓形线弧凸点顶点连线的左右倾。
左倾弧(左倾弧形弓型纹)一般为左手所留,右倾弧一般为右手所留。
B、帐形纹:
上部由较多顶部弧度较大的弓形线层叠,下部由较少的横直线构成中心部位有一根以上纹线支撑着中心弓形线的花纹。
左右倾取决于主要支撑线的左右倾。
左倾帐(左倾帐形弓型纹)一般为右手所留,右倾帐一般为左手所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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